[ 字号:大 中 小 ]发布时间:2014-12-12 信息来源:常州城建集团 浏览次数:13440
苏安办〔2014〕87号
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安委会、安监局,徐州煤矿安全监察分局:
经研究,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致全国企业负责人公开信的通知》(安委办〔2014〕2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各级安监部门要把宣传印发《生命安全是不可逾越的红线 安全法律是必须坚守的底线》公开信,作为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实施新安法,推进依法治安的重要任务。要对照通知要求,组织专门力量,明确具体人员,严格考核措施,逐个企业落实,确保公开信印发到属地所有企业负责人手中。要把宣传公开信与贯彻落实新安法、安全生产“双六条”以及“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展开宣传,将公开信和《企业负责人保护员工生产安全六条规定》等传达到每一家企业、每一位员工,在全省范围掀起学安法、知安法、守安法的浓厚氛围。
各市、省管县安监局和徐州分局要认真做好本地区公开信印发情况的汇总反馈工作,请于12月12日前将落实情况报送省安监局政策法规处。
联系人:樊启迪 025-83332367
电子邮箱:675972638@163.com
附件: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致全国企业负责人公开信的通知
江苏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