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集团纪委(监察专员办)《关于开展集团自行采购(发包)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常城建纪〔2020〕7号)要求,2020年6月1日至6月3日,集团纪委(监察专员办)与审计法务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集团所有部门及城西公司、金商投公司、产业集团及其子公司、大数据公司的自行采购(发包)工作进行为期3天的专项检查。
本次专项检查组采取重点选样的方式确定检查项目,通过核对自查表信息、认真查阅档案资料、询问采购经办人等方式,对内部采购的整个过程和环节进行梳理,查找存在的问题和需要完善的环节,重点对采购前期市场调研比价和审批流程等环节进行了细致检查。检查组就检查情况、存在问题在现场及时做出点评、反馈,并提出整改重点和要求。根据此次专项检查情况,检查组将认真撰写检查报告,并提出整改建议。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将进一步规范集团及子公司采购(发包)工作,增强采购人员的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促进实体经济公司降本增效,推进集团采购(发包)管理工作及廉政建设工作水平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