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8日下午,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四届三次监事会会议在集团2206会议室召开。会议由集团监事会主席袁菲主持,监事朱敏、林巍、卢意、胡卓斌参加会议,董监事联系人列席会议。
会议部署了2018年集团监事会相关工作,审议并通过了《集团监事会2018年工作清单》。会议认为集团四届三次董事会召开程序、审议事项、会议决议等真实、合法、有效。
袁主席强调,2018年集团监事会要贯彻落实市国资委关于加强国资监管工作的具体要求,围绕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范国有资产流失和推进国有企业提质增效的工作目标,强化对企业的当期和事中监督,认真履职、严格监督,优化工作机制,强化监事履职能力,推动监事会工作取得新成效。一是通过列席企业有关会议、开展实地调研、组织座谈访谈、听取工作汇报、查阅资料等形式加强日常监督;二是进行专项监督检查,重点对公司临时董事会召开及决议情况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公司临时董事会的召开和决议程序;与公司纪检、内审相结合,对部分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三是对企业经营发展重要情况、公司市场化转型升级战略行动计划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情况、公司资金管理情况及融资成本费用的控制情况及整合后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修订和完善情况进行重点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