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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下半年专业人才招聘简章

[ 字号: ]发布时间:2023-9-14 信息来源:常州城建集团 浏览次数:3652

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建集团)成立于20038月,是常州市政府直属的国有独资企业,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总资产1514亿元,主要负责城区内城市基础设施、危旧房(棚户区)改造、保障房等建设项目和相关产业的投资建设任务,承担着存量债务化解、土地一级开发、棚户区改造、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等工作。目前,有下属统一运营公司2下属一级子公司18家,其中全资子公司8家,控股子公司6家,参股子公司4家;下属二级子公司32家,其中全资子公司21家,控股子公司7家,参股子公司4家。主要涉及城市综合开发建设、城市运营服务、智慧城市和城市新能源等产业板块。

根据经营业务发展需要,现公开招聘专业人才。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专业、人数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户籍不限

2.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未受过党纪、政纪、校纪处分

3. 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国(境)外留学人员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4. 具有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当回避关系的职位

(二)招聘职位、人数、专业、学历等具体条件见附件。

二、招聘公告的发布方式

应聘者可通过下列网站查询招聘职位及具体职位条件等信息:

1. 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czcj.com.cn/

2. 前程无忧招聘网https://www.51job.com/changzhou/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方式进行,不安排现场报名。

2. 报名时间:2023915108日。

3. 报名邮箱:czscjjt@126.com

报名表发送主题格式为姓名+职位名称

(二)报名材料

报名时需提供下述材料:

1. 《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专业人才招聘报名表》。

2. 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职称证、职业资格证、二寸彩色证件照,以及相应工作经验与成果证明材料等的扫描件。

3. 各项奖励表彰材料扫描件。

上述材料均不应涉及国家秘密,招聘单位将对应聘者信息严格保密。

(三)资格初审

1. 招聘单位对应聘者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20231091013日。

2. 符合资格初审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录人数之比低于3:1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四)资格复审与初面

1. 招聘单位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进行资格复审和初面的时间、地点。届时需交验报名材料原件。

2. 招聘单位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和初面,初面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

3. 通过资格复审且初面达到合格线的人员,可进入复试环节。

四、组织考核

(一)复试

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参加复试复试内容包括履历分析、专业知识问答、面谈评估、综合评价等复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在复试达合格线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1:1确定考察人员名单。

(二)体检与考察

招聘单位组织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到三甲医院进行入职体检,随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职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五、公示

按照公开招聘工作的要求及程序,考察合格人员列为拟录用人选,在原简章发布网站同步公示5个工作日。

六、录用

公示结束无异议的,办理录用入职手续。体检、考察不合格,公示期间发现有不适宜录用情形或主动放弃出现缺额的,根据复试成绩从高到低在复试合格人员中一次性递补。

由城建集团或统一运营的公司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享受所在单位职工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被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七、管理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自觉接受招聘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0519-86908910

监督电话:0519-81168310

八、其他说明事项

)招聘单位将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各环节安排,请应聘者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并关注邮件、电话提示。在招聘过程中,如逾期未到场的、因个人信息不正确或通讯不畅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应聘者放弃本次应聘。

)应聘者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交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尚未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已经录用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九、本简章由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1. 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下半年专业人才招聘职位表     

     2. 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专业人才招聘报名表

 

    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3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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