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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入主流:信托业务转型方向渐明

[ 字号:   ]发布时间:2014-2-11 信息来源:常州城建集团 浏览次数:8035
    从目前诸多不管是明确发出的还是传闻中的政策里,应该可以领悟到:信托行业转型已经不再是转不转的问题,而应该是怎样成功转型的问题。如果信托公司还抱定传统业务模式,抱着传统的打政策“擦边球”思路,在政策夹缝中去找食,信托的路只能越走越窄。只有将自身的行业特征融入整个中国经济改革发展中,信托才能找到自己的位置。
  
  迷茫似乎是年度之交信托公司的常态,但是2013年到2014年之交,政策的趋向似乎已经可以打破这种迷茫了。
  
  在日前召开的银监会2014年全国银行业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中有三处提到了信托:
  
  在关于“切实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隐患”中有这样一段要求,对于信托业务,要回归信托主业,运用净资本管理约束信贷类业务,不开展非标资金池业务,及时披露产品信息;在“服务产业结构调整”中要求,按照绿色信贷原则,将增量贷款、盘活的存量贷款、资产证券化腾出的贷款和理财、信托、租赁等直接融资工具筹集的资金,优先用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结构调整升级的行业和项目;在“服务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中要求,重点是规范开发风险可控、投资者乐于接受的贵金属、债权收益和理财、信托等产品,充分揭示产品风险,准确划分投资人群,坚持把合适的产品卖给适合的对象,在强调买者自负的前提下,切实承担售卖责任。同时,加强公众教育,强化社会责任,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其中,信托公司“不开展非标资金池业务”这一要求最被各家公司所关注。
  
  一段时间以来,信托公司“不开展非标资金池业务”早已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一种看法是,将“信托公司不得开展非标准化理财资金池等具有影子银行特征的业务”理解成“信托公司不能开展资金池业务”,并由此产生恐慌。另一种看法是认为,由于非标资产大多是房地产或类房地产项目,如果“信托公司不得开展非标准化理财资金池等具有影子银行特征的业务”,未来信托将不能做房地产或类房地产项目,信托资金池业务的规模和收益率水平将因此受到影响。这是对于资金池问题“利空”信托的最普遍看法。
  
  实际上,要求“信托公司不得开展非标准化理财资金池业务”,其目的还是在于“约束信托公司信贷类业务”。实际上,在“2013年信托年会”上所提出的“八点要求”中已经明确要求,“ 要强化对信托公司的资本约束机制,对信托业务要有明晰的资本约束计量方法,要建立资本平仓制度,要有补偿制度”,因此如果能细致领悟“2013年信托年会”精神,对于再次提出的“信托公司不得开展非标准化理财资金池等具有影子银行特征的业务”就应该不必感到惊讶了。
  
  事实上,之所以要求信托公司“不开展非标资金池业务”让一些人紧张,其中的原因可能还是在于担心传统业务或者是传统的运营模式受到影响。说白了,就是没有做好转型的准备。单纯从具体说法上看,信托的资金池业务并没有被完全禁止,所禁止的只是“非标准化理财资金池等具有影子银行特征的业务”。即使是非标业务,信托公司一对一形式的非标业务也应该不在禁止之列,这也为信托公司转型留下了一定的时间。但是应该注意的是,信托虽然没有明确包含影子银行中,但其中业务可能有这样的嫌疑。而这部分业务,多是脱离实体经济的同业业务或者是以贷款形式运用的非标业务。
  
  其实,从目前诸多不管是明确发出的还是传闻中的政策里,应该可以领悟到:信托行业转型已经不再是转不转的问题,而应该是怎样成功转型的问题。如果信托公司还抱定传统业务模式,抱着传统的打政策“擦边球”思路,在政策夹缝中去找食,信托的路只能越走越窄。只有将自身的行业特征融入整个中国经济改革发展中,信托才能找到自己的位置。而现在,这个方向似乎已经明确:
  
  在银监会2014年全国银行业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中,也明确提出了信托公司2014年的发展方向:一是“服务产业结构调整”,按照绿色信贷原则,将增量贷款、盘活的存量贷款、资产证券化腾出的贷款和理财、信托、租赁等直接融资工具筹集的资金,优先用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结构调整升级的行业和项目;二是“服务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重点是规范开发风险可控、投资者乐于接受的贵金属、债权收益和理财、信托等产品,充分揭示产品风险,准确划分投资人群,坚持把合适的产品卖给适合的对象,在强调买者自负的前提下,切实承担售卖责任。同时,加强公众教育,强化社会责任,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从这两点中可以体会到,虽然对于信托行业各种否定的声音不断,但是对于信托这一工具,目前监管层的态度并非是“一棍子打死”,而是希望发挥信托这一工具的作用,解决中国经济发展中遇到的问题。此外,从将信托产品列入“服务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之中可以看到,对于信托这一目前已经被广大投资者认可的投资工具,管理层是认可的。管理层期望看到信托公司明确自身的客户定位,在厘清自身责任的基础上逐渐化解“刚性兑付”。
  
  联系2013年信托年会上银监会领导提出的八项要求,在“推动信托公司业务转型”、“运用净资本管理约束信托公司信贷类业务”之外,“信托公司功能定位”、“建立完善信托产品登记信息系统”以及探索信托受益权流转等一系列影响信托行业发展的问题,都已经被管理层关注到,这些问题的解决也应该不是遥遥无期的事情了。(来源《金融时报》)
  
  融入主流,这可能不仅是2014年信托公司的业务方向,从政策趋向上看,这也可能是未来若干年内,从业务领域到资金运用方式、盈利模式等诸多方面信托公司转型的方向。下面的看点,可能就在于实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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